簡介:從常國梁了解到的情況看縣公.安局的人帶走蕭崢也不是完全沒有道理首先是有兩個身受重傷。導致不育的人一起報案說蕭崢故意傷人蕭崢也沒有否認自己跟他們打過架;其次公.安部門考慮到蕭崢是鄉鎮班子成員所以沒有交給派出所而是直接帶到縣局調查這都做得頗為嚴謹;第三到目前為止所謂的受害人簡秀水不知去向無法出來作證證明林一強和王富有犯有故意QJ罪因而無法拘捕林一強和王富有的」方也同又轉向了馬豪道「你們要抓緊時間爭取在明天上午前要讓蕭崢認罪這個時間點很重要」馬豪道「方縣.長時間我們一直抓得很緊可蕭崢這個人還很硬氣就是不肯承認末尾还画了一个慌张的小人脸小白板他没见过应该是祝晗买的祝晗住进他家已经过了好几天他却没有多大的感觉因为他基本上看不见祝晗的身影